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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龙网:奔驰C200L发动机暴裂 4S店、厂家和保险公司均拒赔

发布时间:  来源:千龙网   

  千龙网北京7月20日讯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多,有关汽车的消费者投诉也越来越多。据消费者网在线平台统计,该网上半年接到大量汽车类消费者投诉,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销售欺诈、质量问题、合同违约、强买强卖、售后服务等五个方面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之前消费者投诉汽车问题,诉求主要是退车、修车,或者延长保修期限等,而今年上半年要求三倍赔偿的汽车投诉明显增多。

  近日,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接到王女士投诉,称她于2014年11月在广州仁孚同和4S店购买一辆奔驰C200L汽车,之后保养、保险等全套服务一直都在该店。今年6月11日傍晚,王女士从广州驾驶该车前往深圳前海,途中车辆在未与其他车辆或障碍物碰撞的情况下,突然发出巨大响声,并感到车内有异常持续响动声,从倒后镜看有疑似烟雾,之后发动机故障灯亮,随即向右打灯靠边停车,下车查看发现,地上有机油沿车行流出的痕迹。王女士返回车上熄火,随即致电报告保险公司,致电4S店咨询,并按建议向奔驰道路救援发出求救。

  据王女士反映,奔驰救援当晚把事故车拖回至广州4S店,经4S店检查,发现发动机暴裂。随后向生产厂家通过网络传输受损机件图片,厂家认定为因发动机内进入液体(水),导致曲轴变形而发生发动机事故,说不属于汽车质量问题。4S店认定发动机无法修复,更换新机要几万元费用。4S店、生产厂家均表示拒赔,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认为,6月11日天气晴朗没有涉水,也没有明显的外物碰撞,不属保险责任,也不予赔偿。

  王女士表示,车辆发生故障之前,5月7日刚刚在4S店做过维修保养。当天广州大雨,由于发动机报警灯亮,她将车辆到4S店维修检测,接车人员认定没有问题,建议不必报保险,她还自费了1500多元的维修检测费。王女士认为,车辆这次发生故障的原因,不是4S店5月7日对车辆检查的判断失误,就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。

  对此,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,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非常复杂,表面看到的现象,并不一定是故障发生的真正原因。因此,对故障车辆的原因进行举证十分重要。目前《消法》已经规定,经营者提供机动车等耐用商品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但王女士的车辆是2014年购买的,显然超出了6个月的期限,所以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,应该由王女士承担举证责任,依法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。陈音江建议,针对汽车等专业性较强的贵重商品,由于产品的制造缺陷等内在质量问题,生产厂家明显处于强势地位,而消费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,对整个生产过程不了解,明显处于弱势地位,应该进一步加大生产厂家的举证责任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原文链接:http://auto.qianlong.com/2017/0720/1872503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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