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女士将一件价值三千元的裤子送至干洗店洗涤,干洗费为12元。几天后,来取时却发现裤子被洗花,且已经严重影响穿着。洗衣店重洗后也未能恢复原状,对此王女士非常生气,要求商家赔偿,店主也承认自己有责任,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发生争执,王女士无奈之下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。
经工商部门了解,王女士在送洗衣物时,店主虽然给王女士开据了干洗凭据,但凭据中并未对所洗衣物进行保价,而且王女士称衣服是五、六年前购买的,购物小票早已丢失,无法对衣服的价格进行认定。
根据《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(暂行)》第二十六条:“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,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,丢失的,应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、价格实行折价赔偿。年折旧率为20%(不足按一年计),逐年递增,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%。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5%;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0%。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,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牌参考市场价,以折旧估价赔偿。未标明品牌、规格、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给予赔偿。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,如消费者索要,可减少30%的赔款”的规定,经过调解,最后商家同意给予洗衣费20倍的赔偿,并将所洗的衣物归还王女士,王女士表示认可。
根据工商部门对有关投诉数据统计,服装洗染问题的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洗后衣物出现串色、损坏等情况,以及因商家保管不当造成衣物遗失。在此,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:
在送洗衣服时,要仔细核对商家接收单上所填写的信息,将衣物的状况尽可能描述详细,如:衣物的新旧情况、面料质地、颜色、脏净程度、破损程度、贵重饰物等情况,以及易损、易腐蚀和不易干洗的面料等相关事宜,对于价格超过2000元的服装,可实行保价精洗。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,也可以作为双方维权时的一种有力证据。